宁河的芦苇,主要盛产地在蓟运河与七里海,与银鱼、紫蟹一起,并称“宁河三宝”。相传宁河芦台镇得名与芦苇有关,说唐太宗李世民率兵到此,命人设立观防台,士兵因驻地以“芦苇之上观防台”,遂称芦台。
蓟运河受渤海潮汐影响,每次潮发,波浪涛天,十分壮观,因此又称“潮河”,并有“潮河飞练”之美誉。光绪《宁河县志·卷十五·风物》云:“芦苇生潮河岸东坍西长,虽云两岸芦花,实止一岸耳。”所谓“东坍西长”,是指东岸被潮水冲坍,坡岸潮润,形成浅滩,易于造成芦苇丛生。而西岸潮水旋转冲刷成长湾,水流急且深,故不能生产芦苇。
据清光绪《宁河县乡土志》记载,蓟运河等沿河所产之芦苇,一向归宁河县沿岸各村织席之用,每年生产芦苇不下数十万斤。“而七里海所产芦苇均归天津县行销,丰收之年约有二十万斤,平收之年不过十余万斤而已”。另据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·嘉庆朝》记载,“芦苇原定直隶静海县每年解送芦苇万斤。雍正元年归并天津县解,凡遇文会试场内需用芦苇,由部行文,天津县预解二万五千斤备用,临期据顺天府尹咨取数目拨给”。旧时的科举考场称为“闱”,因此乡试称为秋闱,会试称为春闱,“闱”“苇”谐音,从“凡遇文会试场需用芦苇”的文字看,芦苇还在科举考试时使用。而且从雍正元年(1723)开始,清廷用芦苇归天津县解交提供。每年25000斤备用。天津县当时范围很小,那么《宁河县乡土志》所载七里海所产芦苇归天津县行销,可见供应朝廷的芦苇很可能就是七里海产的。
芦苇是农民副业的原材料,用途较广,主要是织席,这是宁河沿河农村的一大产业。织席的工序:先用木柄铁穿将一根苇子分成三四条,用石轴碾压,“以取其柔,剥其浮皮浸之以水,然后调其经纬,织而成席”。织成的席有三纹、二纹、隔纹之区别。编织的苇席除自用外,多由商人收购后运往东北各省行销,每年大约十五六万片。除了织席外,就是利用苇叶包粽子,宁河乡民在每年夏季采苇叶,约束成把,由商人收购,以车载船装运往四方,每年销售获利甚厚。
宁河的苇塘还盛产苇笋、苇蘑。苇笋生长在河岸苇滩,“春初采其嫩芽而调和之,味甘美如竹笋”。苇蘑生长在“潮河两岸以及俵口庄之七里海,每旱年溽暑,则苇滩中败叶腐草蒸郁而生,村人采而晒干,味如口蘑,而汤较黑,亦美品也”。
芦苇还是造纸工业的原料,由于芦苇的茎秆含有纤维,韧性较强,把它制成纸浆,漂白以后加工成书写纸和印刷用纸。民国以后,随着造纸工业的发展,宁河的芦苇皆为天津各家造纸厂所收购。芦苇还是宁河及天津近郊农村盖房子的材料。早年盖土坯房时,村民将一根根芦苇扎成小捆,俗称“苇把子”,覆盖屋顶之上。
今天,宁河区七里海湿地仍然种植6万亩芦苇,构成美丽的自然景观,成为各种候鸟的栖息地。